防雷檢測工作時出現的問題及解決方案:
自然災害是威脅著人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災害,我國是自然災害較多的國家,雷電災害便是其中發生較為頻繁的一種。在雷雨天氣較多的地區,雷電災害造成的人財損失非常嚴重,因此,防雷工作成為氣象工作中的重點內容之一。在防雷工作中,防雷檢測在預防雷電事故,降低雷電災害損失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。
應當從重點做好以下問題
靠前:加強防雷裝置的檢測檢驗;
第二:加強防雷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;
第三:加強防雷工作管理,規范防雷檢測工作;
第四:加強雷電防護知識的宣傳,增強群眾防雷減災意識。
防雷檢測機構的相關法律法規:
1.第十九條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。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,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。
2.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改正,給予警告,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;給他人造成損失的,依法承擔賠償責任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:
(一)應當安裝防雷裝置而拒不安裝的;
(二)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裝置或者產品的;
(三)已有防雷裝置,拒絕進行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;
(四)對重大雷電災害事故隱瞞不報的。
3.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,導致雷擊造成火災、爆炸、人員傷亡以及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的,由主管部門給予直接責任人行政處分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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